第26批案件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示表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26批 2021年5月7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 情况 |
1 | X2LN202105010049 | 1.昌图县昌图镇东明村南山有人采石灰石矿,破坏生态环境。2.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处理的大鹰水泥厂是违章建筑,目前仍在生产,乱采石灰石,违法问题一直未解决。 | 昌图县 | 生态 | 2021年5月2日,市、县生态环境执法队、昌图县自然资源局、昌图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达东明村和辽宁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1.举报投诉中“昌图县昌图镇东明村南山有人采石灰石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东明村没有叫南山的小地名,东明村二组原来有一个石灰石矿,2000年以前已经闭坑停止开采。原矿采区内有遗弃的1个筛子和1台废弃设备,未发现有人开采石灰石矿等生产迹象。 2.举报投诉中“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处理的大鹰水泥厂是违章建筑,目前仍在生产,乱采石灰石,违法问题一直未解决。”问题。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辽宁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已于2020年1月2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总面积10.113公顷,不存在违章建筑。目前正在正常生产中,该单位原料石灰石均外购,自己无矿山,不存在乱采石灰石问题。 | 不属实 | 昌图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对矿山管理,杜绝乱采矿石行为。 | 办结 | 无 |
2 | X2LN202105010050 | 昌图县老城镇姚*保在老城街内建两个圈舍养猪,粪便污水直排下水道,异味扰民。 | 昌图县 | 水,大气 | 此信访案件与受理编号D2LN202104210079为重复案件。 2021年5月2日市、县生态环境执法队、老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老城镇街内进行核查。经核查,在老城镇街内无姚*保养猪户,只有姚*武养猪户。该养殖地点位于昌图县老城镇东街,共有两栋猪舍,其中道南猪舍面积约110平方米,道北沟坡下猪舍面积约为200平方米。该养殖户现存栏猪180头,猪舍建有防渗储尿池,猪舍内有水泥地面防渗、防漏。养殖产生的粪污,日产日清,不积压,运送至田间(承包地面积20亩),田间有粪堆,未发现粪便污水直排下水道。养殖户已向圈舍喷洒生物益生菌,但现场能闻到养殖异味,异味扰民问题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为解决气味问题,该养殖户加大喷洒生物益生菌,减小猪舍气味。 | 办结 | 无 |
3 | D2LN202105010012 | 开原市下肥乡正阳村六组东侧300米附近,金*成占用口粮田2亩并非法改成工业用地,建塑钢窗厂。 | 开原市 | 土壤 | 5月2日,经开原市自然资源局、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开原市下肥镇政府调查核实,情况如下:经开原市自然资源局测绘,该厂占地面积为1104.44平方米,存在违法占地行为,所属地类为一般耕地,并未改成工业用地。 | 基本 属实 | 1.开原市自然资源局、开原市下肥镇政府已要求该厂于6月3日前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当事人表态同意,目前正对地上建筑进行拆除。 2.开原市自然资源局、开原市下肥镇政府将跟踪监督,督促该厂按期整改到位。 3.下肥镇政府将加大宣传、巡查力度,充分发挥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 阶段 办结 | 无 |